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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 |
|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08-07-11 作者:本站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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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48号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77号令)、《河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豫建住房〔2000〕32号)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第三条 在本市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遵守本细则。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进入房地产开发市场的唯一合法凭证,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严禁无证开发、越级开发、挂靠开发等违规行为。
第四条 市房产管理局具体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资质等级及申报条件
第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
各资质等级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 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并配备相应的技术装备;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禹州市住宅质量保证书》和《禹州市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10、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 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并配备相应的技术装备;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禹州市住宅质量保证书》和《禹州市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10、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 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7、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并配备相应的技术装备;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 |
| 责任编辑:宁丽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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