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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网小贴士:何种条件下才能更改租赁合同?

扬州房地产网来源:温州房产网发布:温州房产网点击:980发布时间:2010-1-24 16:06:11

一、私房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

二、私房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的,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1、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  
一名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出租人依法变更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承租合同的人中确定一名承租人,原承租人的生前同住人仍享有居住权。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改建、扩建、拆除重建,致原租赁合同部分或大部分不能适用的,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协商变更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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