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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城72困难户于明年元月5日入住公租房

扬州房地产网来源:扬州房产网发布:yzfdc点击:431发布时间:2011-12-30 14:16:16

据了解,我市2011年住房保障申请家庭资格审核和公示工作已接近尾声,住房保障中心正在积极进行审核、公示确认的扫尾工作。下面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

 

12月19日,市房管局正式出台了《扬州市区2011年度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规则》,《规则》对廉租住房摇号、抽签配租的有关规则进行了明确。
   
 

昨日,市直管处举行了2011年度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摇号定序抽签定房仪式,72户住房困难家庭喜获新居。

 

72户家庭“摇”到新家

 

据悉,截至12月,市区报审的各类住房保障材料有2390份,其中廉租住房实物配租114户,经审核、公示,确认有72户家庭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

 

在抽签定房现场我们注意到,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采取的是“电脑摇号定序、抽签定房”的形式进行,先摇号确定抽签顺序号后,再由申请人按顺序号抽出具体的房屋地点、楼幢、室号,保证公正公平。

 

据悉,72户家庭中有特殊困难家庭13户,他们或是残疾人家庭或是孤老,或患有重大疾病,其余的则为59户普通家庭。市直管处也根据《规则》的规定,对13户特殊困难家庭优先提供了一楼的房源。

 

2011年度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安排在杉湾花园,共有房源72套。在入住时间安排上,将一次性入住,签约入住时间为2012年元月5日—6日。这也意味着,这些配租人在春节前就可以拿到钥匙,搬进属于他们的新家。

 

租金为直管公有住房租金的一半

 

据了解,今年廉租房起租定约的时间为2012年元月5日—6日;签约的地点在位于渡江路28号的扬州市城南房屋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市直管公房管理处

 

相关工作人员提醒说,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扬州市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认定书、经摇号抽签取得的房源确认单、原居住单位自管公房或直管公房的需提供退房证明。

 

另据了解,在起租定约后,申请人需凭直管公房管理处出具的钥匙单,才能到房屋所在小区的物管部门领取钥匙。市直管公房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廉租房实物配租的住房租金标准按照扬政房【2008】98号文件执行,即为直管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50%。

 

退出公房每户可获800元补贴

 

如果对抽到的房源不满意怎么办?根据《规则》的相关条款,申请人可本着自愿原则自行调换抽签确定的房源地点。

 

据了解,《规则》明确,摇号抽签活动结束后,在本次2011年度获得廉租房实物配租的申请人如有相互调换房屋意愿并双方达成一致的,须双方签订调换房屋协议,于2011年12月30日前到扬州市城南房屋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备案。

 

据悉,《规则》明确,经摇号、抽签获得实物配租的申请人,如居住直管公房的,在起租定约前必须将承租的直管公房(包括院落内违章搭建的房屋)退给市直管公房管理处,由市直管公房管理处出具退房证明。如果申请人居住单位自管公房的,需将自管公房退还产权单位,由产权单位出具退房证明;如申请人租住的房屋产权单位改制或破产的,由市直管公房管理处接收房屋,并出具退房证明。经摇号、抽签获得实物配租的申请人,在退出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后,领取廉租住房钥匙时,将给予每户800元的住房租赁补贴。

 

提醒:五种情形有其一,就算自动放弃

 

据悉,《规则》对于今年申请廉租房实物配租“自动放弃”的情形也做了明确规定。《规则》明确,申请人租住廉租住房资格认定后,逾期不登记的;申请人登记后,不参加摇号抽签配房的;申请人摇号抽签后,未签字确认的;通过摇号抽签配租后,逾期未起租定约的;申请人须退出公房未退出的。具有以上五种情形之一的,将作自动放弃处理。

 

据市直管公房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自动放弃的申请人,可按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申请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此,本报提醒,通过摇号抽签选房的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于2012年元月5日—6日,及时到扬州市城南房屋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签约。

 

我市年初规定市区要新增公共租赁住房3800套,至11月底市区新增4226套,完成任务的111.21%,对于这样的成果意味着能让困难家庭提前解决住房问题。对于文章中提到目前我市已经有72户享受了公租房的带来的好处,最快于明年元月5日入住,您是怎么看待此信息的呢?小编期待您参与到话题的讨论中来。

 

本资讯来源于扬州房产网站 www.yzfy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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